为维护广大客人的订房权益,现对红树林房网预订及取消政策做如下调整:
1. a) 客户订房后即予取消或客户入住日前30天以上取消预订,扣除已支付客房使用指数5%的手续费。
b) 客户入住日前16-30天(含30天)取消预订,扣除已支付客房使用指数10%的手续费。
c) 客户入住日前8-15天(含15天)取消预订,扣除已支付客房使用指数20%的手续费。
d) 客户入住日前3-7天(含7天)取消预订,扣除已支付客房使用指数30%的手续费。
e) 客户入住日前2天(含2天)取消预订,扣除已支付客房使用指数50%的手续费。
f) 客户入住日前1天(含1天)不得取消预订。
g) 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预订在入住日前30天(含30天)取消预订,扣除已支付客房使用指数30%的手续费;入住日前15天-30天(含15天)取消预订,扣除已支付客房使用指数50%的手续费;入住日前15天不得取消预订。
h) 若客户的预订含有现金支付部分,也按上述标准扣除。
2. 度假卡持卡用户可为自己及第三人进行预订,预订时务必填写入住客人的真实姓名,且预订成功后不得更改,如酒店前台办理入住时,实际入住人的身份证件与预订的姓名不符,酒店将按前台售价给予客人办理入住,且不退还预订所消耗指数。
3. 客户入住酒店后,非因酒店原因而换房的,应按实际入住客房当天柜台价的5%,以现金方式支付换房管理费。
(责任编辑:威展小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