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采煤引发事故,造成多名人员伤亡,却未如实上报实际死亡人数,至今仍拖欠我们工资及押金近150万元,真让人愤慨!”1月31日,湖北郧西籍丁诗平工队工人们提到陕西铜川市耀州区庙湾镇春林煤矿,按捺不住心中的怒火。
庙湾镇位于铜川市耀州区北部山区,距耀州城区45公里,东邻瑶曲镇,南连柳林,西与照金镇接壤,北接旬邑县马栏乡。2008年6月12日,铜川市耀州区庙湾镇春林煤矿在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企业机构类型集体所有制,法定代表人赵志利,注册资本500万元,经营范围是煤矿的技术改造。
丁诗平无奈地说,好不容易带着这帮农民工挣点血汗钱,没想到会遇到这种情况。他个人向煤矿交纳的100万元安全抵押金,部分资金是向高利贷借的,每个月要承担高达2万元的利息。而煤矿拖欠资金迟迟不到位,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无法解决,每到孩子上学或春节期间,就会有好多电话打过来讨要工资,甚至到家里来要工资,给大家的生活造成严重困扰,对社会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丁诗平透露说,春林煤矿属技改煤矿,地质条件复杂、有众多国有陈家山煤矿老矿区范围内(402、406、408)多处踩空区内(水、火、瓦丝气体)灾害非常突出,负责人朱时群要求非法采煤,所以造成在一氧化碳超标情况下,多名工人中毒身亡,不属于工队作业范围内伤亡事故,朱时群却要克扣他们几十万元钱。事故发生后,法人矿长赵志利要求向市煤矿局和区政府上报死亡事故,朱时群拒绝上报。这种严重违法行为,请问区矿局住矿人员及矿务局住矿托管人员职责何在?
针对工队及有关人士投诉的情况,通过多方走访均得到证实。截至发稿前,了解到朱时群已分别于2016年、2017年、2018年领取了近3000万的赔偿款,而朱时群却一直没将无故拖欠的人工工资及押金支付。针对此情况,铜川市、耀州区两级信访局均不接访,声明超出了上访时间。耀州区政府让找区劳动监察局解决,而区劳动监察局又说超出了劳动管理年限,让找当地法院起诉。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更是电话不接,不管不问。
邹丽敏表示,农民工属于社会的弱势群体,如果维权方式不当,则可能导致其丧失最佳的维权时机,应该及时采取法律途径维权。由于该纠纷涉及面比较广,且存在违法生产、拖欠工资的事由,可以同时向公安局、行政机关依法投诉举报,充分运用司法、行政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若行政机关不作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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